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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报的通知(10月27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3-10-21 点击:

各院(部)、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研究水平,我校现组织开展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教师思政方向)2023年度开放课题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面向全国高校的理论专家、业务骨干、思政工作者和一线教学科研教师。申请重点课题负责人一般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职从事高校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教师工作三年以上。申请一般课题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专职从事高校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教师工作。课题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实施;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同时参加本次其他课题的申请。

二、立项数量和申报程序

开放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拟资助经费2-3万元,最终经费资助额度以专家评审为准。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课题的开始时间以立项获得通过的时间为准。开放课题主要针对我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与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可参考《2023年度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教师思政方向)开放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列出的选题,也可根据《选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实际和工作实践适当修改课题名称申报或者自拟选题申报。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申报工作,组织评委进行立项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名单,并组织课题立项答辩。

三、结项要求

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

重点课题结项时要求项目主持人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至少1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论文或其他文章,并完成项目结项报告或相关调查报告(不少于1万字),鼓励形成相关领域工作的方案、制度、办法、标准、政策建议、咨询报告等成果。

一般课题结项时要求项目主持人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提交至少1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论文或典型实践案例(不少于0.5万字)或其它文章,并完成项目结项报告或相关调查报告(不少于0.5万字),鼓励形成加强和改进某项工作的咨询报告、政策建议或办法、标准。

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论文公开发表的论著须在显著位置注明“2023年度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教师思政方向)开放课题成果”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项目结项依据。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文章等研究成果,须符合意识形态要求,遵守保密纪律;政策建议或文件草案,应切合实际、可操作、有较强工作指导性。

四、申报要求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3年度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教师思政方向)开放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经学院审核后提交科研处206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标题为:2023年度开放课题+姓名+单位。

请申报人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请于10月27日(周五)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书及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各一式两份至科研处206室,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光超(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83150209

    科研处邮箱:kyc@qdbhu.edu.cn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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